摩臣5平台關於緩考、曠考、缺考的規定
根據《摩臣5平台學生學籍學歷管理辦法》規定,為做好學生考試管理,規範緩考手續辦理,特作如下補充規定:
1.因病住院或因事(突發事件、競賽、比賽)不能按時參加各種課程和各種教育教學環節考核(考試、考查、大作業、課程設計答辯)的學生,必須於考前1-3天在教務系統業務辦理模塊中提交緩考申請,並附醫院診斷書或特殊情況證明,同時告知任課教師。緩考申請經教務處批準後方可生效。除急病和意外事故外,不得臨考前或進考場後申請緩考;考試以後補辦的緩考申請一概不予受理。
特別說明:已有成績的課程緩考申請一概不予受理。
2.對於申請緩考的學生,任課教師在填寫成績單時,要在成績單中註明“緩考”字樣。
3.被批準緩考的學生,可在相應課程正常補考時參加考試取得成績,該次考試性質為正常考試,該次成績為原始成績,該次考試不計補考機會。
4.因病住院或本人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學生,向任課教師請假但未辦理緩考手續者,視為缺考,成績記為“0”,任課教師要在成績單中註明“缺考”字樣;缺考的學生可以參加該門課程的正常補考取得成績,該次成績為補考成績,該次考試記一次補考機會。
5.擅自缺考者(含申請緩考未被批準者、未經請假、請假未批準、請假逾期者)、參加考核(包括閉卷考試、開卷考試、大作業、編程、繪圖等考核方式)未交試卷或作業者均以曠考處理,任課教師要在成績單中註明“曠考”字樣。對曠考學生,成績記為零分,不得參加正常補考,只能進行重修;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6.附件:學生緩考申請操作流程演示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執行。
摩臣5平台教務處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