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臣5平台2023年學生會組織改革情況公示
為落實共青團中央、教育部、全國學聯聯合下發的《關於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幹意見》,並結合《關於鞏固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改革成果的若幹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廣大師生監督,現將摩臣5平台2022—2023學年學生會改革情況公開如下。
摩臣5平台學生會章程
(經2023年12月6日摩臣5平台第二次學生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最高準則,本章程的製定依據為《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江西省學生聯合會章程》《普通高等摩臣5學生會(研究生會)章程製定辦法》《關於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幹意見》。
第二條 摩臣5平台學生會,英文名稱Hejun CollEge Students’Union,是在中共摩臣5平台委員會的領導和黨委學生工作部統籌負責、共青團摩臣5平台委員會的具體指導下,取得摩臣5平台學籍的全日製在校中國專科生的群眾性組織。
第三條 本會參加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和江西省學生聯合會,為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和江西省學生聯合會團體會員。承認並遵守《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和《江西省學生聯合會章程》。
第四條 摩臣5平台學生會的宗旨是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工作目標是團結帶領全體同學為把摩臣5平台建設成為精品職業教育,在全國高職教育發展中樹起一面旗幟而努力奮鬥。
第五條 本會的基本任務:
(一)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同學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團結和引導同學成為熱愛祖國,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要求的合格人才,進一步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製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覺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
(二)維護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作風、學風,圍繞摩臣5中心工作,發揮作為摩臣5黨政聯系同學的橋梁和紐帶作用,促進同學之間、同學與教職員工之間的團結,通過摩臣5各種正常渠道,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協助摩臣5建設良好的教學秩序和學習、生活環境,在維護國家和全國人民整體利益的同時,依法依章程表達和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利益;
(三)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和社會服務,聽取、收集同學在思想成長、學業發展、身心健康、社會融入、權益維護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現實困難,及時反饋摩臣5,協助摩臣5解決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努力為同學服務;
(四)增進各民族同學的團結,加強與臺灣省和港澳同學、留學生的聯系,堅定不移的維護中華民族的團結和偉大祖國的統一;
(五)以全心全意服務同學為宗旨,在摩臣5黨委領導、團委和地方學聯組織指導下,依照法律、摩臣5規章製度和本組織章程開展工作;
(六)發展同全國各高校學生會組織的友誼與合作,密切與各高校學生會組織的聯系與交流。
第六條 摩臣5平台學生會執行主席對外代表摩臣5平台學生會。
第二章 會 員
第七條 凡取得摩臣5平台學籍,承認本會章程的全日製在校大學生均為本會會員。
第八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在本會內享有平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及本會組織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享有依據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序,討論、參與、決定本會的重大事務的權力;
(三)享有通過按照符合本章程的程序,有權對學生會組織的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建議、質詢和批評;
(四)要求本會提供正當權益保障和服務;有權要求本會維護個人合法權益,有權享受本會提供的便利條件;會員在本會內受到不正當待遇或在學習、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難時,有權請求本會幫助,本會各級組織必須認真對待;
(五)有權參加本會舉辦組織的各項活動。
第九條 會員的基本義務
(一)努力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認真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二)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和摩臣5的各項校紀校規,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及本會的利益,不得妨礙他人行使權力;
(三)刻苦鉆研科學文化知識,認真完成各項學習任務,積極參加體育鍛煉;積極加強自身的文明修養,尊師愛友;
(四)遵守本會章程、執行相關決議、完成各項任務、維護本會榮譽、積極參與本會活動。
第三章 機構設置及運行
第十條 摩臣5平台學生代表大會(簡稱學代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
學生代表大會每一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由學生會主席團提議,並得到學生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員同意,報請校黨委批準,可以提前或延期舉行。全校學生代表大會應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代表出席方能召開;決議應得到與會正式代表的半數以上同意才能通過。
全校學生代表大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均實行表決製。學生代表大會的職權:
(一)製定或修訂學生會組織章程,監督章程實施;
(二)聽取、審議上一屆學生委員會工作報告;
(三)選舉產生新一屆學生委員會;
(四)選舉產生新一屆學生會主席團;
(五)征求廣大同學對摩臣5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合理有序表達和維護同學正當權益;
(六)討論、決定應當由學代會決議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學生委員會
學生委員會是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學生代表大會差額選舉產生,對學生代表大會負責。
學生委員會的委員包括校學生會主席團、各摩臣5學生會主席團。學生委員會實行主席團負責製。
新一屆學生委員會由全體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後一周內召開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
學生委員會每學期至少舉行兩次全體會議,學生委員會全體會議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才能召開,學生委員會全體會議由校學生會主席團執行主席召集和主持,學生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後,應將會議內容,決議等向全校同學公布。
學生委員會的職權是:
(一)在全校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決定學生會工作的重大事項;
(二)監督學生會組織章程實施;
(三)成立下一屆學代會籌委會並召集下一屆全校學生代表大會;
(四)聽取、審議上一屆學生會主席團的工作報告;
(五)選舉產生出席上級學聯代表大會的代表;
(六)決定學生會組織主席團成員個別調整事項;
(七)討論和決定應由學生委員會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委員的產生及更換:
(一)學生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由摩臣5民主選舉推薦,經資格審核通過,由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以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差額選舉產生;
(二)學生委員會委員因工作不稱職,經四分之一以上學生委員會委員聯名提議,經無記名投票三分之二以上學生委員會委員表決通過,予以罷免;
(三)學生委員會委員離任時,原則上由所在摩臣5民主選舉或民主協商產生新的委員候選人,經學生委員會全體會議同意後,予以接納。
第十二條 學生會執行機構
學生代表大會是學生會最高權力機構,學生委員會是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權力機構,學生委員會的委員包括校學生會主席團,學生委員會實行主席團負責製。
學生會設主席團,主席團集體負責學生會的重大事項,設執行主席,執行主席由主席團成員輪值擔任,以學期為輪值周期。執行主席負責召集會議,牽頭日常工作。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辦公室、紀檢部、學習部、文藝部、宣傳部、生活部、體育部、宿管部等職能部門,各職能部門由部門負責人負責,各部門負責人由主席團負責,設負責人2-3名,主要負責人1名,工作人員一般不超過6人。不得設置主席助理、部門負責人助理等崗位。
第十三條 學生會主席團
(一)學生會主席團是學生會的常設議事機構和常務執行機構,須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選舉結果應向大會報告,並經摩臣5黨委批準,報上級學聯備案。學生會主席團實行輪值製度,集體負責學生會重大事項,成員不超過5人,不設主席、副主席,設執行主席,並聘任校團委專職團幹部為秘書長協助工作,秘書長負責指導和監督學生會的日常工作,主席團對校學生會重大問題的決定采取表決製。
(二)職權
1.執行全校學生代表大會閉幕期間的決議,主持校學生會日常工作,並負責在學生委員會開會期間向學生委員會提交前一階段工作情況的報告;
2.召集學生委員會全體會議;
3.根據工作需要,經學生委員會批準設置和調整校學生會各職能部門及部門負責人;
4.領導、監督校學生會各職能部門開展工作,領導和協調各基層學生會的工作;
5.決定聘任和解聘學生會秘書長。
(三)產生和更換
1.校學生會主席團須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2.校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因工作不稱職,經四分之一以上學生委員會委員聯名提議,經無記名投票三分之二以上學生委員會委員表決通過,並經校黨委批準,可予以罷免;
3.校學生會主席團成員離任時,學生委員會應於兩周內召開全體會議,協商選舉產生新的學生會主席團成員。
第十四條 校學生會執行主席
(一)執行主席由主席團成員輪值擔任,以學期為一個輪值周期,校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協助執行主席分管校學生會某方面工作員輪值擔任,以學期為一個輪值周期,校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協助執行主席分管校學生會某方面工作;
(二)執行主席主持主席團工作,負責召集主席團會議、學生會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會議和學生會主席團聯席會議;
(三)執行主席負責向校黨委、上級學聯匯報工作,接受校團委的工作指導,溝通學生會與摩臣5各部門的工作;
(四)主席團其它成員按分工分管相應工作;
(五)執行主席對外代表摩臣5平台學生會。
第十五條 校學生會定期召集學生會主席團聯席會議,每年至少一次聽取院學生會工作及意見建議,協商、組織和部署全校範圍內的工作和大型活動。
第四章 工作人員
第二十四條 學生會成員應具備的條件:
(一)學生會工作人員應當為共產黨員或者共青團員;
(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具有高度的政治思想覺悟和道德水平,做到“勤於學習、善於創造、甘於奉獻”;理想信念堅定,熱愛擁護中國共產黨,具有強烈的愛國意識、愛國感情,積極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品行端正,作風落實、樂於奉獻,具有全心全意為廣大同學服務的覺悟和能力;
(三)學生會工作人員應當是學有余力,學業優良的學生,學生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前30%以內,且無課業不及格情況。有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精神,有較強的組織能力、社會活動能力,有強烈的工作責任感;
(四)學生會成員應時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及是非觀念,在主席團未出臺正式的解決方案前,學生會內部的所有部門及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就敏感問題在任何地點發布不負責任的言論,做出不合時宜的行為;
(五)模範遵守校紀校規,無任何紀律處分,團結廣大同學,以身作則,起模範帶頭作用。
第二十五條 堅持從嚴治會,規範學生會工作人員的產生和配備,強化群眾意識、責任意識和奉獻意識,以實際行動做廣大同學的表率。
第二十六條 校學生會主席團對校學生會成員應定期做出工作鑒定並通報。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學生會的經費來源為:摩臣5撥款,校學生會從事勤工助學活動的收入以及大型活動的專項贊助。學生會經費用於支付學生會的日常開支,組織各種活動及表彰先進。
第二十八條 學生會各級組織須製定有關工作製度,但不得與本章程相抵觸。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院學生會主席團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實施
摩臣5平台校級組織工作機構組織架構表
摩臣5平台校級組織工作人員名單
校級組織主席團成員產生辦法及選舉方法
根據團中央、教育部、全國學聯《關於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幹意見》等文件,製定本選舉辦法。
一、本次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摩臣5平台第二屆學生會主席團成員。
二、大會選舉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直接差額選舉。
三、本屆摩臣5平台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候選人應選名額6人,提名5人,差額1名。
四、摩臣5平台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報江西省學生聯合會和摩臣5平台黨委審查同意。
五、出席本次代表大會的代表具有選舉權。針對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或不贊成票,也可以投棄權票。對候選人贊成的,在其姓名上邊的空格內劃“○”,不贊成的劃“×”,棄權的,其姓名上邊的空格內什麽也不劃。如另選他人,就在劃“×”的候選人姓名後面的空格內寫上要選人的姓名;棄權的,不能另選他人。每張選票上所選的人數,等於或少於應選人數,為有效票;多於應選人數,為無效票。
六、大會設監票人1人,計票人4人,監票人和計票人從不是候選人的代表中推薦,經校團委、校黨委審核通過。監票人負責對選舉全過程進行監督,計票人在監票人監督下進行工作。
七、進行選舉時,學生代表超過應到學生代表的五分之四,會議有效。收回的選票等於或少於發出的選票,選舉有效;收回的選票多於發出的選票,選舉無效,應重新進行選舉。
八、被選舉人得到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學生代表的半數始得當選。如果所得贊成票數超過實到會學生代表半數的候選人多於應選名額時,按得票多少為序,至取足應選名額為止;如遇票數相等不能確定誰當選時,應當就票數相等的候選人重新投票,得贊成票多的當選。得贊成票超過實到會代表半數的候選人少於應選名額時,不足的名額在得票未超過半數的候選人中重新選舉產生。
九、投票順序是:首先是監票人、計票人投票,接著是學生代表依次投票。
十、大會選舉不設流動票選,請假的學生代表不參加投票。
十一、投票結束後,計票人當眾在監票人的監督下清點選票,監票人、計票人填寫選舉結果報告單,並將清點結果報告大會主持人,宣布選舉是否有效。
十二、計票結束後,由監票人、計票人審查簽字。主席團成員當選人名單按姓氏筆劃順序排列,由監票人向大會宣布計票結果,會議主持人宣布當選人名單。
十三、本選舉辦法經大會討論通過後生效。
校級代表大會召開情況
2023年12月6日16:20於綜合樓大禮堂召開摩臣5平台第二次學生代表大會,參會代表共計106人,主要議程如下:
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負責人述職評議辦法
摩臣5平台學生會組織述職評議製度(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加強對學生會工作人員的監督和管理,全面準確地掌握學生會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提高學生會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和大局意識,依據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團的十九大、全國學聯二十七大會議精神,結合《學聯學生會改革方案》(中青聯發〔2017〕4號)、《關於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幹意見》(中青聯發〔2019〕9號)和《關於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通知》(甘團辦發〔2020〕15號),製定本製度。
第二條 述職評議對象為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及其工作部門負責人。
第三條 校學生會工作人員評議會由學生代表為主,摩臣5黨委學生工作部、摩臣5團委共同參與;摩臣5學生會工作人員評議會由學生代表為主,摩臣5黨委(總支)領導、學生工作辦公室、摩臣5團委負責人、校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共同組成。
第四條 述職評議會對述職人員從政治態度、道德品行、學習情況、工作成效、紀律作風等方面進行綜合考評。評議的結果,將作為對學生會工作人員選拔、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
第五條 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負責人每學年向評議會述職。
第六條 述職人員應當在評議會結束一周內將述職報告交指定部門存檔。
第二章 述職評議會
學生會組織述職評議會主要分為評議人員聽取述職報告和綜合考評兩項內容。
第七條 述職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述職人員所任職務、任職期限;
(二)述職人員工作的指導思想;
(三)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
(四)述職人員在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績和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今後的改進措施;
(五)其他應當闡明的情況。
第八條 綜合考評從政治態度、道德品行、學習情況、工作成效、紀律作風等方面進行評價,總分100分。
第九條 政治態度方面:
(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加強對同學的政治引領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務同學為宗旨。(10分)
(二)堅定理想信念,熱愛和擁護中國共產黨,具有強烈的愛國意識、愛國情感,及時向同學傳達黨的聲音和主張,引導廣大同學自覺把個人理想融入到黨和人民的共同奮鬥之中。(10分)
第十條 道德品行方面:
(一)積極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品行端正、作風務實、樂於奉獻。(10分)
(二)具有全心全意為廣大同學服務的覺悟和能力。(10分)
第十一條 學習情況方面:
(一)學習勤奮,學業情況在學習綜合成績排名本專業前30%以內,且無課業不及格情況的基礎上表現優良。(10分)
(二)積極參加各項賽事特別是大學生高水平比賽,為摩臣5贏得榮譽。(5分)
第十二條 工作成效方面:
(一)堅持從同學中來、到同學中去,聽取、收集同學在學業發展、身心健康、社會融入、權益維護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現實困難,及時反饋摩臣5,幫助有效解決。(20分)
(二)在工作中廣泛動員廣大同學的力量來做學生會的工作,善於在班級工作和社團活動的基礎上開展符合摩臣5特點、適合同學要求的活動,活動開展成效顯著。(10分)
第十三條 紀律作風方面:
(一)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認真執行團中央、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10分)
(二)落實《學生會幹部自律公約》、《關於學聯學生會工作人員改進作風服務的若幹規定》,踐行學生會宗旨,加強自我教育管理,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防止機關化、行政化、貴族化、娛樂化。(5分)
第三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共青團摩臣5平台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摩臣5平台校團委指導學生會主要負責人
以上自評公開內容如有不實情況,可發送郵件至江西省學聯秘書處郵箱jxsxslhh@163.com或全國學聯秘書處郵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